各學院: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2〕9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23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39號)文件要求🖥,做好國家助學金評審及發放工作。關於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經學校認定並導入上海市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金額🕵🏽♂️、名額
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給我校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本科生名額為2608名🚸,我校2023-2024學年實際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本科學生為2016名,所以等額評審。每生按照5個月發放。資助標準:人均1650元人民幣。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檔次標準設為兩檔:一檔每生每月資助380元,二檔每生每月資助280元👩🏻🏭。
根據我校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統計截止日2023.10.25),國家助學金候選人計劃數分配如下表🕊:
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各學院計劃數分配表
三、評選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③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⑥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以下情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給予國家助學金:消費奢侈、生活鋪張浪費📋🙎🏿、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或受過公安部門刑罰。
四、檔次劃分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特別困難的學生才能申請每生每月380元的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一般困難的學生只能申請每生每月280元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中有以下情況者,可以優先獲得380元/月檔次的國家助學金。
(1)屬於脫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學生👵🏻、低收入困難家庭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等重點保障群體🤽;
(2)水產養殖、水族科學與技術🤦🏻♀️、海洋漁業等艱苦專業同學;
(3)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者🏄。
五👩👧👦、時間安排
1.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3日: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進行申請🚨;
2.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0日:各學院負責評審💔、公示🚤;
3.2023年11月10日上報評審報告至學生處,同時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提交通過名單;
4.經學生處復審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六、重要說明
1.本次國家助學金申請、評審工作采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學生、各級管理員登錄助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審核。煩請一定通知到每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尤其是脫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學生🧗🏻♀️、低收入困難家庭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等重點保障學生。
2.系統填寫申請理由(任選其一):
3.國家助學金評審過程中班委會意見表請學院存檔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4.國家助學金評審報告中附評審結論及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國家助學金評審紀要⏰,附候選人名單匯總表和公示照片或截圖💜,紙質名單須從系統上下載打印,確保與系統上的名單一致,並加蓋騎縫章。
5.各學院必須在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學生處🧑🏻🎄。
七、聯系方式:王老師🫅🏽🔖,學生活動中心223室,E-mail: wlwang@shou.edu.cn
學生工作部(處)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