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2〕9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23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39號)的要求,和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有關會議精神,現就“2022-2023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生的品學兼優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以2023年9月的數據庫為準)🪟。
二、名額👮🏼♂️💣、金額
截止目前,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給我校的名額為680名。獎勵標準:每人5000元人民幣。根據我校各學院學生情況(統計截止日期2023.8),國家勵誌獎學金候選人名額分配如下(如果市教委名額分配有變化,根據變化再做調整):
國家勵誌獎學金各學院推薦候選人名額分配表
三🚃、評選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③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
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合格級以上🤾🏽♂️,等級為優秀者優先🐢𓀑;
⑤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生活儉樸✏️;
⑥當學年課程成績無不及格(補考者不得參評),獲人民獎學金者優先📁;
⑦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⑧在同等條件下👂🏻,艱苦專業🤷🏿、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優先。
⑨學院可根據本通知製定評審實施細則💆🏻♀️。
⑩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或受到公安部門刑罰的學生不得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
★👩🏿🔧:在同一學年內🫧,同一普通高校學生只能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四、評選程序
1.2023年9月18日-9月28各學院具體負責“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工作,等額評審🤚🏿。(含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
2.電子照片按照規定要求以學院為單位上傳系統((1)照片要求🤌🏽:像素,寬*高=300*400 大小20K以下(2)照片命名規則:身份號.jpg (格式必須一致,含有X的用大寫)。(和往年不同🕕,今年學院為單位上傳)
3.國家勵誌獎學金申報上交材料:
①網上申請填寫《2022-2023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預審通過後,系統打印、手寫簽名🧏、推薦意見、院(系)手寫簽名蓋章👨🏿🎤,提交紙質版一式三份(復印件無效);(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留學院備檔).
②《2022-2023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EXCEL》(附件1)、《2022-2023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書面須院領導簽名、蓋學院公章,同時發電子文檔)😛;
③學院書面推薦意見,格式符合發給大家的模板(須院領導簽名,並加蓋學院公章)🧝;
④網上申請表格必須如實填寫,如沒有則填寫“無”🏌🏻📔;申請理由必須為第一人稱撰寫🫵🏽,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不得低於200字。並由申請人親筆黑色水筆簽名;
⑤表格中 “推薦理由”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不得低於100字。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⑥院(系)意見不得空白,必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學生各方面表現🧑🏻🍼,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日期學生處統一寫💆。
⑦“學校意見”一欄請填寫“5”個工作日,日期學生處統一寫。
★3✦。9月28日上午11:00前各學院將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和名單匯總表及學生個人申請表(草表)提交至大活223室、電子版發至郵箱wlwang@shou.edu.cn🏊🏻♂️。同時系統提交學生個人申請表,學生處統一提交市事務中心接受預審(10月7、8、9日系統預審),預審期間學生、輔導員保持手機暢通,預審通過無誤後方可打印表格提交學生處。
★特別提醒1🗓:2022-2023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統一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放🙇♀️,學生提供的銀行賬號一定確保本人的一類卡、卡號準確無誤⛅️。
★特別提醒2🕒:家庭情況一欄信息要完整填寫🤹🏿♂️,不得有空缺。
五、公示💁🏿♂️、上報
經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後,“國家勵誌獎學金”候選人名單提交校領導審批報上海市教委。
六、聯系方式:學生活動中心223室 王老師
學生處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