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2019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遴選通知》(留金選【2019】103號)文件精神🏅,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執行教育部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範圍
1. 教育部直屬單位,直屬高校,省部合建高校🏈;
2. 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所;
3. 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等。
二🈶😽、選派計劃
2019年計劃選派90人,選派類別為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國家公派留學規定執行。
四、人選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德才兼備🙅♀️🚉,業務精良,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 具有較高的調查研究能力和相應的外語水平,能從國際比較的視角認識、把握國內外教育發展過程和熱點問題。
3. 被推薦人選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網上報名時,應提供具體的研究計劃書🧚🏽♀️◼️。被推薦人選為管理人員的,其研究計劃須與本人工作的領域一致👭🏻;為研究人員的👨👩👧👦,原則上應當有與研究計劃相關的學術論文發表🩶。
4. 熟悉教育政策的專家學者🖨🤚🏼,所撰寫的政策咨詢報告曾經被教育部采用者優先推薦。教育管理部門🚵🏽♀️、高等教育管理人員或從事有關教育問題的研究人員優先考慮👨👩👦👦。
5. 被推薦人選應為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6. 已獲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請信。留學單位由推選單位或個人自行聯系。
五、報名流程
1. 7月9日前,個人申請,部門推薦🎗。申請人填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見附件1)🧑🏿🍼。填好後各學院(部門)根據提交的申報表做好審核推薦🚄,由學院(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紙質材料報送發展規劃處。申報表電子版(包含學院(部門)推薦意見)發送到fzghc@shou.edu.cn。
2.7月10日💓,學校審核材料,確定推薦人員名單。
3.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
4.7月15日-7月19日,個人網報。推薦人員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時選擇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請選擇“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
5.7月20日,提交網報材料。
推薦人員網上填報核查無誤後提交,打印《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其中《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交由國際交流處填寫推薦意見。所有相關書面材料簽字蓋章完成後🧾,一式兩份報送發展規劃處🤙🏻。
申報條件及相關註意事項請參見附件🧻。
聯系人:何珊
電話:021-6190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