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2 號文件精神,加強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與管理,保障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範、公平和安全地開展,提高錄取質量,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錄取學術素質好🍦、具有創新能力及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
(三)進一步加強學院🙍🏽♂️🔸、導師在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中的作用和責任🦴,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強化監督🧖🏽。
二、組織形式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形式
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學校領導🤛,研究生院組織,學院具體實施。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長擔任組長。
各招生學院👩🏻🔧,分別成立相應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組長由學院領導擔任🤟🏼,並配備秘書一名。
學院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本學院各招生專業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應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職稱教師組成;如有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應回避⏺。
(二)工作職責
1、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起草🧜🏿♂️;指導和監督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審核上報所有擬錄取名單👱🏽♂️;受理考生申訴,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學校的聲譽;上報學校博士研究生的錄取名單。
3、學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本學院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在校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審議通過的學校復試最低分數基礎上,可按照一定的復試錄取比例劃定本學院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製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對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異議時,學院領導小組負責對其提供書面說明,並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
4、學院復試專家小組嚴格按照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招生計劃🛡、程序開展復試工作,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地進行復試評分🥷🏻;復試專家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
三🫲🏿🕣、招生計劃及復試最低分數線
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總計劃為70名(含碩博連讀生)。
學校確定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為:
1.農學、理學各專業(水產養殖、捕撈學、漁業資源、漁業經濟與管理、生物學):英語成績≥50分,業務課成績≥50分,總分≥170分。
2.工學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英語成績≥50分,業務課成績≥30分🕖,總分≥140分。
3.碩博連讀考生英語分數要求🧑🏼🚀:英語成績≥55分。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名單🤲🏽:符合學校確定的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的考生。
(二)復試地點和時間:具體復試報到地點🤘🏽🤍、時間及報到所需材料,詳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三)復試考核:
1🏄♂️、學術水平考察
復試專家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並對考生進行專業外國語能力測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面試應由專門人員對復試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詳細👩🏽🎨,並對復試過程進行錄音或錄像。
復試成績需量化,並給出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質考察
復試時還應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誠信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
考生必須按時參加學院安排的復試👰🏽♀️。對不按時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或未落實導師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五、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權重1+復試總成績×權重2。
其中👨🏻🏫:(1)權重1+權重2=100%,具體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確定。
(2)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原則
1、各招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錄取總成績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博士生導師中,二級教授限招3名博士生,三級教授限招2名博士生,其他限招1名。
3、學校對擬錄取考生政審時🤜🏻,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錄取🔧。
4、復試體檢,由考生自行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復試時提交本人近半年內的體檢報告。體檢結果不合格,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時有問題,屬於考生故意隱瞞疾病的✊🏿,取消錄取資格。
5🏩、復試結束後🆑,各學院應及時將考生復試情況表及建議錄取名單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研究生院匯總後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核🕓。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做好復試工作
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應按照本辦法嚴格執行。各學院領導小組應加強本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製不正之風,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七、其他
1、學費標準↪️: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製博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繳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
2、錄取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需簽訂“意昂3博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 💁🏼♀️。
2、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1-61900051(研究生院)。
八、本辦法由校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授權研究生院負責解釋🙋🏿♂️。